【育兒心得】 孩子「不願分享」不是自私 爸媽做對5件事讓子女樂於分享

育兒資訊

發布時間: 2023/10/17 10:57

最後更新: 2023/10/17 11: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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爸媽要做對5件事,令子女樂於分享。

幼兒能做到與人分享這良好行為,自然人見人愛,但不愛分享就是性格有缺點嗎?非也。實在是因為這個利他行為,即自己付出而別人得到利益的一種關係,對於幼兒而言是極其抽象、難以明白的道理,所以幼兒較難做得好。那麼,對於2至6歲的幼兒,分享的概念該如何教?

物品貼上名稱建立「擁有權」

首先我們得了解幼兒的發展規律。幼兒不欲分享,多少由於「擁有」這個感覺欠缺安全感,怕別人取去自己的東西一去不回頭。因此協助幼兒理解其擁有權,可以令孩子嘗試放下戒心,會較容易踏出分享的一步。所謂的擁有權,家長可以協助孩子在自己的物品上貼上自己的名字、把屬於自己的東西放於專屬的地方,並從日常收拾的過程中,教導孩子自己管理此等物品與東西。

家長協助子女取回被拿走的物品

這個學習過程,家長們仍有兩點需要配合。首先,孩子既然有擁有權,就要尊重孩子對物件的處置權,即屬於孩子的東西,家長不會擅自處理或棄掉,孩子亦有權決定要不要借給別人或借多久,成人不得強迫孩子,更不能妄作批判,添其壓力。此外,若孩子的東西被別人拿走,家長應該協助孩子取回,那孩子才能對自己的物件建立擁有權的概念。當孩子鞏固了對物件擁有權的概念,對物件愈有安全感,就愈能夠安心與人分享。

用數數減低被取走物品的不安感

待幼兒掌握以上的基本概念,家長們就可以用一些具體的方法,讓幼兒學習如何分享。

幼兒第二個發展特性是時間觀念仍然模糊,故對於別人拿走了自己的東西自然就容易產生焦慮。因此,可以協助孩子把時間具體化,例如,一起數到20、數到30就會交回給你,這都會讓幼兒減少分享帶來的不安感。

教導先取先用及鼓勵交換分享

此外,家長可從廣義的分享,讓孩子一步一步學習。家長宜提供可「一起」、「輪流」,以至「交換」這些相處機會、模式予孩子,讓孩子習慣分享的形式。所謂一起、輪流是指一些公用的東西,例如學校的文具、玩具、公園裏的遊樂設施等,這些狀況都是幼兒需要與別人一起分享使用又或是輪流分享使用的,成人需要教導幼兒學習先取先用的分享模式。家長也可以鼓勵孩子學習交換分享。以分享玩具為例,孩子倘若想要別人手上的玩具,那可以先以自己手上的玩具與人交換,而不是單向的拿取,別人願意分享的機會自然較大。

切忌强迫孩子分享

真正的分享亦涉及同理心的學習。成人要教導孩子,別人的東西如果自己想要,必須得到對方的同意,對方亦有權不同意,情況如同自己有時候也會願意把物件交給別人一樣。能與人分享當然是美德,但成人切忌強迫孩子分享。如果孩子不甘心不情願的與人分享,那就沒有意義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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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 : 伍寶珠博士 啟文幼稚園學術顧問